依據《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構金融許可證及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機構名稱: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Ping An Bank Co.,Ltd.
二、業務經營范圍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有關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三、批準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47號
五、機構編碼:B0014H144030001
六、發證機關: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現已并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七、發證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經營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九、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產品介紹
是指客戶(境內出口商)在出口貨物或提供服務并辦理了出口信用保險后,將保險項下權益轉讓我行,我行據此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的業務。
產品優勢及特點
1、規避出口收匯的信用風險和進口國政治風險;
2、出口商獲得短期的資金融通,加快出口資金的周轉;
3、合理安排組合上下游賬期,為出口商爭取更多的貿易機會;
4、協同平安集團保險資源,投保更便利。
辦理流程
1、出口商向保險公司(可接受中信保、平安產險)購買短期出口信用綜合險,保險公司為對應進口商核定買方信用限額;
2、出口商憑保險公司核準的出口信用保險額度,向我行申請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融資;
3、我行根據客戶情況及基礎資料,審批客戶的融資額度;
4、出口商與我行、保險公司簽訂《賠款轉讓協議》,將保單權益轉讓我行;
5、出口商出貨后,憑保險公司確認申報單及商業單據(發票、提單等)向我行申請額度內融資。
6、我行在額度內為出口商辦理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