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構金融許可證及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機構名稱: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Ping An Bank Co.,Ltd.
二、業務經營范圍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有關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三、批準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47號
五、機構編碼:B0014H144030001
六、發證機關: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現已并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七、發證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經營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九、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產品簡介
是銀行監管系統與交易網交易系統聯接,銀行在此基礎上為交易網及其交易會員提供包括各自指定專用賬戶的開戶與銷戶、交易資金劃撥、賬戶信息與出入金明細信息查詢、雙方系統清算和對賬等綜合服務。
使用范圍
該產品的客戶是經國家商務部門或地方商務部門許可的經營大宗商品交易的現貨交易市場。
客戶利益
1、交易市場功能更加全面,管理升級。交易資金監管業務對交易資金的安全保障可以提高交易網的信譽,為其吸引更多的交易會員加入。
2、交易會員更可通過銀行柜面或企業網銀對交易資金進行查詢、出金、入金等管理操作。符合條件的交易會員更可通過交易網向銀行提出融資需求,以此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