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構金融許可證及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機構名稱: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Ping An Bank Co.,Ltd.
二、業務經營范圍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有關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三、批準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47號
五、機構編碼:B0014H144030001
六、發證機關: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現已并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七、發證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經營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九、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尊敬的投資者:
受新冠疫情及全球局勢影響,今年貴金屬價格波動幅度劇烈。3月中旬,Ag(T+D)連續3日跌停收盤,當月累計跌幅超過30%;Au(T+D)當月累計跌幅超過10%。5月中旬,Ag(T+D)又走出單邊上漲行情,當月累計漲幅超過15%;Au(T+D)創歷史新高,觸及400元/克,當月累計漲幅超過5%。
由于現貨延期業務屬于保證金業務,市場波動加劇將大幅擴大投資者風險。我行及交易所均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
望投資者做好風險防范工作,提高風險意識,合理控制倉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做好交易決策;做好交易保證金管理,確保交易賬戶有充足的保證金,在本行/交易所保證金比例上調及市場劇烈波動時及時補足保證金,避免被強行平倉甚至穿倉。由于強行平倉帶來的一切損失(包括穿倉損失),將由投資者承擔。
特此提示!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